+86 (0)574-67051233
(一)享受對象:新引進應屆全日制大專生、本科生、碩士研究生
(二)享受條件:畢業之日起18個月內在寧波連續繳納社保滿6個月,且未在寧波購買住房
(三)補貼標準:分別給予一次性1萬元、3萬元生活補助(專科和本科生1萬,碩士生3萬)
(四)政策說明:每個季度的最后一個月申報,該政策詳細條款要求以政府主管部門當年發布的實施細則為準,相關補貼申報流程及要求請咨詢所在單位或政策主管部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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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寧波浙江創新中心2號樓310(寧波市鄞州區中山東路2646號)
寧海產業學院:寧海縣技工學校3F(寧海縣越溪鄉工匠路99號)
海寧產業學院:海寧欣暉半導體產業院(海寧市漕河徑路17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