+86 (0)574-67051233
(一)享受對象:
1、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副高及以上職稱。
2、具有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學歷或中級職稱,并獲得寧海縣縣級以上人才大會表彰的優秀專業技術人才、經營管理人才。
(二)享受條件:
1、引進人才所在企業(不含垂直管理的國有企業)須在我縣行政區域內注冊并依法納稅。
2、申購人的人事關系和戶籍須在寧海(或申購人已在我縣辦理《引進人才居住證》),在寧海實際工作滿3年,且繼續同寧海企業簽訂5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外地人才。
(三)補貼標準:
本科學歷為80平方米。 人才公寓起步價4000元/平方米,其中博士研究生或副高及以上職稱的下浮5%即3800元/平方米,碩士研究生或中級職稱按起步價4000元/平方米,普通高校本科學歷的上浮5%即4200元/平方米。擇房面積超過享受標準部分按7000元/平方米銷售。人才公寓起步價和擇房面積超過享受標準部分價格兩年一定。
(四)政策說明:
該政策詳細條款要求以政府主管部門當年發布的實施細則為準,相關補貼申報流程及要求請咨詢所在單位或政策主管部門。